免费办理的pos机是陷阱吗(“免费办、低手续费”推销POS机暗藏猫腻,13人因此获刑)

“免手续费,低手续费”推广POS机,波的代理公司为信用卡套现者提供便利,不仅赚取手续费,还截留返现款,并教客户向银行申请拒付退款,造成POS机公司银行备付金损失200余万元。

2020年5月9日,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认定戴、唐构成非法经营罪,单、史构成诈骗罪,对13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。近日,经审理,法院对13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判处6个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2018年6月,某公司代理某品牌POS机,卖给信用卡套现员,方便其套现信用卡。

办理POS机后,收银员使用自己或他人的信用卡通过POS机消费。这些钱会实时进入某公司设立的结算账户,三天后扣除千分之一的手续费后返还到他们的银行卡上。

在此期间,波某公司专门招聘戴某、唐某担任客户经理,并以低手续费为卖点,招聘更多信用卡收银员办理POS机。

同时,博公司为了促进信用卡持续套现,故意扣钱拖延套现。

2018年底,波某因公司资金出现问题,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归还现金金额。信用卡出纳来要钱时,戴告诉他们可以以交易失败、非本人交易为由向银行提出支付异议。银联审核通过后,刷卡金额从POS公司现金账户返还给大家。

后来有人提出异议,按照戴的方法向银行支付,挽回了一些损失,然后在信用卡套现人员中互相传授这个方法。同样,被博某公司拖欠信用卡货款的人也做了同样的事情,向银行申请了1万元到60万元不等的拒付,成功拿到了钱。

2019年初,POS公司在操作过程中,发现客户在该公司POS机上多次消费,后以机器无反应为由申请退款,显示交易失败但扣款成功。

经与银行核对,发现客户申请退款的交易已全部成功结算给商家,客户提交的退款申请材料中有部分是伪造的,于是报案并造成案件。

经审查,戴、唐违反国家规定,利用POS机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,扰乱市场秩序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。同时,单某、史某、潘某等11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编造理由向银行申请拒付,捏造事实,隐瞒真相,骗取他人财物,均已构成诈骗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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